安徽省教育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第八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编辑:郭志春 添加日期:2026-09-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部署,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强化师范生教育实践,充分发挥长三角高校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培养一批适应未来教学的优秀教师队伍,安徽省教育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第八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安徽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高校师范专业全日制在籍本(专)科生。已获往届一等奖的选手不得继续参加本届赛事。

二、竞赛内容

本次教学基本功竞赛分为中学组、小学组、学前组、综合组和思政组。决赛阶段中学组、小学组、综合组、思政组竞赛考核项目由教学设计、课件制作、即席演讲、有生上课四项组成;学前组竞赛考核项目由教学活动设计与说课、基本技能展示、保教活动分析三项组成。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长三角教师教育联盟

承办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四、时间安排

(一)人员推荐:2026年11月1日前,各省(市)和长三角教师教育联盟高校根据大赛规程选拔决赛选手和优秀工作者,并按限额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二)线下决赛:2026年11月13-15日,决赛工作在安徽师范大学举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赛是三省一市教育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充分认识赛事意义,成立竞赛组织机构,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要以大赛为抓手,组织师范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主动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未来教学的优秀教师队伍,促进长三角区域教师教育协同发展;应对获奖师生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精心组织,认真选拔。各高校务必对照通知要求,制定出本校竞赛选拔方案,积极组织动员,在广泛参与竞赛的基础上,好中择优参加区域决赛;须对参赛选手的讲课内容进行审查把关,不得出现有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言行。

(三)严肃纪律,诚信比赛。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或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各参赛队应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反映,由大赛组委会按照程序进行核查处理。

六、联系方式

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刘鑫蕊,

0551-62831862;邮箱:ahgjc@ahedu.gov.cn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联系人:孙韬韬,

021—23116676;邮箱:rensc@shec.edu.cn

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郑 璐,

0571-88008926;邮箱:jsc@zjedu.gov.cn

江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许李军,

025-83335128;邮箱:236981838@qq.com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第八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

2.第八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决赛选手推荐表

3.第八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4.第八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系统使用说明



长三角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和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组委会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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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公布第七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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