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首届长三角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
和首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立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时代使命,着力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强化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深度应用,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强化师范生教育实践,充分发挥长三角高校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安徽省教育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首届长三角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和首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一)首届长三角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参赛对象: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本科师范院校专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首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对象: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高校师范专业全日制在籍本(专)科生。
二、竞赛内容
(一)首届长三角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竞赛内容:本次智慧教学比赛内容选自高校师范专业的专业课程。大赛秉承“学生中心、智慧教学、打造金课”理念,支持教师进行启发式讲授、探究式讨论、互动式教学、全过程考核。通过合理运用智慧教学平台,采取混合式教学方式,促进师生间的互动交流,调动学生探究学习的积极性,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竞赛项目主要由智慧教学课程资源建设、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三个部分组成。
(二)首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竞赛内容:本次教学基本功竞赛分中学组、小学组和学前组三组。中学组、小学组竞赛由教学设计、课件制作、即席讲演、有生上课四个项目组成;学前组竞赛主要由教学活动设计和说课、基本技能展示、保教活动分析三部分构成。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长三角教师教育联盟
承办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四、时间安排
(一)初赛:2019 年8月至11月,各省(市)和长三角教师教育联盟高校根据决赛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省(市)和高校内初赛,选拔出参加决赛的选手。
(二)决赛:决赛拟定于2019年12月在安徽师范大学举行。
大赛具体安排以大赛规程为准(见附件1、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此次大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大赛活动顺利进行。各高校要以此次大赛为抓手,组织广大教师和师范生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和一批师德高尚、师能卓越、锐意创新的优秀教师后备队伍,促进长三角区域教师教育发展。
(二)精心组织,认真选拔。各高校务必对照通知要求,制定出各自的竞赛选拔方案,积极组织动员,在普遍开展竞赛的基础上,好中选优参加长三角决赛。各高校须对参赛选手的讲课内容进行审查把关并组织选手试讲,不得出现有违师德师风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严肃纪律,诚信比赛。各参赛队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或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应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反映,由大赛组委会按照程序进行核查处理。
六、联系方式
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胡慧慧,0551-62815925;邮箱:ahgjc@ahedu.gov.cn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联系人:张瑾,021-23116832;邮箱:zhangjin@shec.edu.cn
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洪波,0571-88008920;邮箱:53624379@qq.com
江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许李军,025-83335128;邮箱:236981838@qq.com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首届长三角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规程
2.首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
安徽省教育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19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